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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勤管理

益阳市六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2-07-12 17:20:38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,明确经济责任,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、帐实相符,防止固定资产流失,根据有关财经法规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职责分工

(一)校长、分管校长职责

1.负责学校财产管理工作,建立健全学校财产管理的规章制度。

2.建立学校财产管理机构和管理网络,负责和指导校产管理领导小组开展工作。

3.在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,负责对校产的购入、新建、调进、调出、报损、报废的审查、审批。

4.组织校产管理人员开展学习、交流、检查工作,对有关校产管理人员和部门进行奖惩。

(二)总务处主任工作职责

1.协助分管校长制订和完善学校财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实施细则。

2.协助分管校长检查、督促学校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和各部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。

3.协助分管校长贯彻财产物资增购调拨、清查报废等有关规定。

4.负责检查、督促本部门校产管理人员对校产的管理,及时做好维护和保养,提高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与利用率。

(三)财务会计职责

1.根据财务管理制度,协助总务主任和校产管理员做好校产的入库审核、报废的复核及清查盘点工作。

2.记好固定资产等财产物资的总帐和分类帐,并定期与财产管理员核对,做到帐帐相符。

3.指导财产保管员,正确记好、建好各式各类财产物资台帐。

(四)财产管理员职责

1.负责学校财产物资全面建帐、记帐、校产档案立卷等工作,经常与财产部门及各部门保管员对帐,做到帐帐相符。

2.经常与各部门保管员清查、核对校产,做到帐物相符。保管好财产物资的购入、新建、调入、报废、调出等原始凭证。

3.检查督促校产管理制度的实施,对于个别部门或个人不执行规章制度的行为,及时提出整改意见,落实定人定位管理责任制。

(五)部门、处室、班级财产管理员或使用人职责

1.负责本部门、处室、班级或个人所保管的财产实体的保管工作,确保财产的安全完好。

2.保管好本部门、处室、班级或个人的固定资产登记清册,并定期与校产管理员核对,做到帐帐相符,经常检查核对本部门、处室或个人保管的财产,做到帐物相符。

3.发现非正常损坏与遗失,及时查明原因,向部门分管负责人汇报。

二、固定资产清查

1.对所有固定资产,每年进行一次清查、以物对帐、以帐对物,做到帐表相符,帐帐相符,帐实相符。发生盈亏、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帐户,保持固定资产帐、卡、物相一致。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。

2.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,要在校长室的安排下,由总务处主任具体负责,组织相关人员参加。

3.清查方法以核实帐面、实地盘点为主,以抽查、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,以达到摸清家底、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。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,经批准后,进行调帐,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,以便核查。

三、固定资产报废

1.固定资产报废需填写报废单,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,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、说明。

2.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,找出报废原因,若是失窃物品,要有备案记录,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。

3.报废的物品由财产保管员统一登记,通知会计及时销帐。

4.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,要统一进学校行政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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